2022年9月北京市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
一、施工扬尘非现场巡查和现场核查、检查情况(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情况非现场视频巡查工程10280项次,出动现场检查组12组次,核查、
一、施工扬尘非现场巡查和现场核查、检查情况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情况

非现场视频巡查工程10280项次,出动现场检查组12组次,核查、检查工程23项次。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扬尘问题,督促项目整改279项次,下发非现场巡查整改单25项次;通报扬尘违法违规项目13个,移转市城市管理委案件3起、未备案违规渣土车24辆。

2022年1月至9月,非现场巡查工程104141项次,现场检查工程318项次,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扬尘问题,督促项目整改3063项次;通报扬尘违法违规项目100个,列为施工安全风险警示企业1起, 因建筑垃圾处置处理方案未备案、大面积裸露土方长期未苫盖等问题移转市城市管理委案件25起(立案处罚5起,涉及顺义区3起、处罚金额共计8.5万元,大兴区2起、处罚金额共计15万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起,涉及朝阳区;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企业2起,涉及朝阳区和昌平区各1起;责令企业整改9起,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2起,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怀柔区和通州区各1起;未处理8起,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5起、房山区2起、顺义区1起),另移转市城市管理委未备案违规渣土车163辆。

(二)各区住建部门施工扬尘检查情况

2022年1月至9月,非现场检查工程433186项次,现场检查工程34703项次,夜查1124项次,出动检查人员86884人次,发现存在问题1817项次。

(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工程情况

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工程13项(详见附件),分别为昌平区3项,大兴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2项,丰台区、房山区、西城区、怀柔区、通州区和石景山区各1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大面积裸露土体未覆盖、建筑垃圾消纳备案过期未延续、大风蓝色预警期间违规进行土方作业、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二、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一)各区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通视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在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913项,其中1912项规模以上工程需要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1910项,未100%安装的区为门头沟区(94.12%);投产在用的96个混凝土搅拌站已全部安装。全市建设工程(含搅拌站)视频监控设备总体安装率为99.99%。

目前,全市共有扬尘视频监控摄像头7511个,通视7150个,通视率为95.19%。通视率靠前的五个区依次为平谷区100%、通州区98.27%、房山区98.14%、海淀区96.9%、延庆区96.79%。通视率靠后的五个区依次为门头沟区86.98%、密云区90.06%、朝阳区93.06%、丰台区93.09%、石景山区93.12%。

(二)其他行业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对接通视及执法情况

经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确认,全市需要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的91个场站、75项水务工程、73项园林绿化工程和18项交通工程,共计257项工程,除1项交通工程外,其余256项工程均已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北京市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安装率和对接率为99.61%。其中,场站安装摄像头216个,通视150个,通视率69.44%;水务工程安装摄像头169个,通视169个,通视率100%;园林绿化工程安装摄像头106个,通视86个,通视率86.13%;交通工程安装摄像头31个,通视21个,通视率67.74%。

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针对全市专业工程开展非现场检查工程222项次,发现问题16条次,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707人次,检查工程752项次,发现存在问题工程32项,均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市城市管理委查处施工现场类违法行为367起,罚款金额530.8万元。

(三)北京市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账号分配情况

截至9月底,平台共分配账号883个。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0个,各区住建部门219个,市生态环境局65个,市城市管理委62个,市交通委13个,市水务局57个,市园林绿化局28个,市城管执法局385个,市统计局24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重要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10月适逢重要会议在京召开,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是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行绿色施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绿色施工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建筑垃圾治理和施工围挡规范设置,为重要会议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障。

(二)加强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和渣土车管理。针对北京市秋冬季风多、雨少、气候干燥的特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各区住建部门、各工程参建方要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加大扬尘治理及检查工作力度,施工现场应使用有准运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检查点,按照“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三)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化巩固以视频巡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工作制度。各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非现场巡查工作制度,规范非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视频监管平台非现场巡查作用,减少对施工企业正常生产行为的干扰。

(四)高度重视扬尘视频监控工作,优化新平台使用管理。各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力以赴组织开展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按照《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通视情况良好。各视频监控设备运维服务公司要按规定做好与视频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保证视频信号实时、连续传输,工程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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