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石家庄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已出台,确定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目标为: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达到43ug/m3;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达到76ug/m3;优良天数达到246天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4%以上,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4天,同比减少2天。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力推进各项攻坚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与监管力度,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截至3月31日,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4,同比去年(6.26)下降13.1%,在168个城市中排名倒23,较去年同期(倒1)前进22名;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PM10平均浓度大幅下降,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优良天比例大幅上升,截至3月31日,全市优良天55天,同比增加13天。
2022年是石家庄市巩固“退后十”成果的第一年,也是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石家庄市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工作要点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力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工作要点明确了石家庄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目标: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达到43ug/m3;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达到76ug/m3;优良天数达到246天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4%以上,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4天,同比减少2天。各县(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落实落细“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继续巩固拓展“退后十”成果,着力抓好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调整,重点实施工业、面源、臭氧三个领域污染治理,在省《工作要点》要求开展的七个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拓展锅炉综合整治、电厂深度治理、排污许可核查三个专项行动。通过十个专项行动34条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