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廊坊市取得了自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战绩”: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在“2+26”城市中正排第2名,仅次于北京;重污染天数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创秋冬季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廊坊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综合指数4.21,同比下降21.2%;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PM10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0%;优良天数71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率达78.8%;无重污染天,实现自2013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年来的首次“清零”。
据了解,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廊坊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廊坊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围绕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面源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8个方面,细化明确了35项重点任务并逐月分解设定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畅通完善工作机制,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对工业企业污染超标、乡镇污染高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查找问题原因、第一时间整改消除、第一时间反馈。同时,对经常出现污染高值的乡镇和园区污染问题,实施定点定位帮扶,深入分析原因,核查整改,重点盯办,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深挖工业企业减排。全市完成火电、水泥、玻璃、陶瓷行业6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淘汰4台煤气发生炉,完成3座燃煤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和20台其他行业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全市86台燃煤锅炉全部安装DCS中控系统,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监管水平。完成13台燃煤锅炉单碱法低效脱硫工艺新型钙法脱硫升级改造,实现SO2稳定超低排放。实施燃煤供热站驻场监管制度,向35个供热站派驻105名驻厂员24小时驻厂监督,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超低排放。
深挖移动源和面源污染减排。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回头看”,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等,处罚违法行为614起。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处罚油品质量案件4起,发现并处罚整改黑加油站点(车)19个。推进“六尘共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纳入规范化管理,安装定位系统并联网,常态化开展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整治、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散煤复燃专项检查等行动,严控面源污染。
深化VOCs治理“夏病冬治”。对全市2000余家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53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17批次油漆涂料、13批次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进行抽查检测345次;192家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169家企业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72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开展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等全流程治理评估,提升涉VOCs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一厂一策”。印发实施安次区包装印刷行业“一行一策”治理方案,加快传统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发现问题263起,完成整改238起,改造升级25起。
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和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持续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发布8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过程。同时,积极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突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将廊坊市符合条件的306个企业(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情况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