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扬尘源作为PM10的首要排放源,占总排放量的57.4%,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我省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不利因素。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省政府公布《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那么,《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有哪些? 我市将如何推进实施扬尘污染防治?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
关键词:明确科学防治扬尘理念
《办法》提出,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研发、 推广和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合理设置降尘监测点位,加强扬尘污染监测;对扬尘来源进行调查,建立相应的污染源数据库, 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扬尘污染源, 并对重点扬尘污染源责任单位实行重点监管。
关键词:强化“双达标”要求
细化措施,精准治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水利工程施工、工业企业料堆场、码头、露天矿山、道路公路养护保洁、 物料运输等领域对扬尘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对防尘网密度: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 网目密度不得少于800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针对渣土等运输中沿路遗撒问题,要求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 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
关键词:强化扬尘污染法律责任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结合其污染防治水平、 排放强度、 企业管理水平、交通运输方式等进行评价和绩效分级,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 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生产特点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 除对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未实现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关罚则外, 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还作出按日计罚有关规定。
《办法》规定了扬尘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要求,在对建设工程施工提出应当采取的防尘要求的同时, 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既要措施到位,又要排放达标。
关键词:分类细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细化措施,精准治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水利工程施工、工业企业料堆场、码头、露天矿山、道路公路养护保洁、 物料运输等领域对扬尘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对防尘网密度: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 网目密度不得少于800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针对渣土等运输中沿路遗撒问题,要求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 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
关键词:强化扬尘污染法律责任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结合其污染防治水平、 排放强度、 企业管理水平、交通运输方式等进行评价和绩效分级,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 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生产特点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 除对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未实现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关罚则外, 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还作出按日计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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