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个%”(%围挡作业、%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覆盖、%湿法降尘)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建设工地应封闭施工,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及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米,其他城区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米。气象预报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
建设工地现场来了个新鲜事物——扬尘监控系统。在工地工人的眼中,这个系统有两个特点:本领大,“脾气”也大。本领大在于,固定扬尘检测设备能够实时监控工程现场的湿度、温度、噪音、PM.和PM,并能通过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出来;“脾气大”在于,一旦现场监控的数值超标,它就会发出超标信号,比如噪音超标,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在手机上看到红色警报,正可谓“一‘音’不合就报警”。
为持续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长沙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力控制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扬尘控制标准,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建筑工地,纳入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提出,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并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方案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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